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46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5-07-20
工作地点: 荆州
公告详情
为加强公安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根据《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事管理中心工作方案》及《人事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经县人民健康总院人事管理中心及人民医院医共体理事会研究,决定采取集中统一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范围为人民医院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计划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共计46名,其中牵头单位人民医院36名,成员单位斗湖堤镇卫生院3名,杨家厂镇卫生院3名,章田寺乡卫生院1名,孟家溪镇卫生院2名,章庄铺中心卫生院1名。招聘对象为满足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社会各类专业人才。每人限报医共体内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以及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被取消录用(聘用)资格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1.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以下求职材料:近期免冠登记照、身份证正反面、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规培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学历注册备案表。
2.所有材料确保真实、清晰,以便顺利完成报名审核流程。报名期间如遇相关问题,可咨询公安县人民医院人事科0716-5208651。
(二)报名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7日至7月20日。报名人员在时间范围内选报岗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2025年7月21日至7月26日,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成员招聘单位组织专班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现场或通过短信、邮件渠道反馈报名人员。
3.准考证领取:2025年7月30日8:00至9:00。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上述时间前往公安县人民医院门诊楼四楼学术报告厅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信息发布地点:“公安县人民医院官网”是此次招聘信息的官方发布平台。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表》中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尚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内容
1.时间:2025年7月30日(星期三)上午
2.科目:09:3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3.地点:公安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学术报告厅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分类设考。旨在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报考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临床类主要测试临床医学相关知识;护理类主要测试护理学相关知识;技药管等其他类主要测试本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开考比例和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将于笔试后通过“公安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确定:岗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之比大于1:3的,划定最低合格线并公布,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岗位计划数与参考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3的,全部纳入资格复审。
(二)考生可通过“公安县人民医院官网”查询资格复审入围情况。
(三)资格复审由医共体牵头单位人民医院负责。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四)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能证明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五)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二)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
(三)面试开考前在“公安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相应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或取消。
七、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内容包含心理测试、健康体检两部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三)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公布后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备案
(一)招聘单位及其医共体牵头单位根据招录结果由牵头单位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民健康总院人事管理中心审定,在“公安县人民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事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备案。
十、聘用及聘期
(一)经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事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医共体牵头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其中乡镇成员单位招聘岗位实行“县管乡用”,分配至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县乡新招录编外聘用人员首次聘期3年,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用人单位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试用期满实行考察制度,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报医共体牵头单位备案,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聘期期满实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由成员招聘单位续聘,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限定执业资格的医护岗位,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县域医共体集中统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组织实施。县人民健康总院人事管理中心及医共体牵头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全程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成员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民医院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xlsx
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事管理中心
公安县人民健康总院人民医院医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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